第七届上海国际店铺设计与解决方案展览会(China in-store 2021)将延期举行

截止目前,中国大陆的入境限制仍旧十分严格,且新冠疫情持续影响零售品牌的线下扩张及采购计划。经慎重考虑,主办方正式决定将原定于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第七届上海国际店铺设计与解决方案展览会(China in-store 2021)延期举办,新的展期及规划将在近期公布。

“我们决定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将China in-store 2021延期是为了能够争取更多的时间等待出入境政策恢复正常以便国际展商和观众可以亲临展会。在此期间,我们将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来打造一个更高质量的采购交流平台,以便适配疫情后的零售行业。”杜塞尔多夫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马睿博先生表示。

新展期的将继续聚焦店铺装修和店铺设计、视觉营销、零售商业照明、智慧零售技术、零售营销五大领域的创新解决方案。同时,Retail Stage,HiTech Stage,ReTailor Hub,EuroShop 中国零售设计奖以及橱窗营销挑战赛等精彩的同期配套活动也将于新展期举办,为零售人士提供与优质零售解决方案提供商、知名零售品牌商、地产商以及行业专家学者共商零售热点话题的宝贵契机。

接下来,杜塞尔多夫展览(上海)有限公司将组织一系列线下商务交流活动,邀请行业大咖分享真知灼见,与行业同仁保持深度连接。与此同时,主办方将继续与行业媒体,协会,研究机构以及EuroShop全球零售联盟成员携手,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领英等渠道向零售人士提供有价值的零售行业新鲜资讯和前瞻趋势。

更多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访问 www.c-in-store.com


2021年7月27日

媒体中心 新闻 零售速递

零售速递

去年网络消费投诉同比增14.87%,零售电商为重灾区

2017-03-15


        “3·15”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关心的电商行业发货慢、退换货难、售假、虚假促销等“痛点”解决得怎样了?《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2016年平台共接到的全国网络消费用户涉及电商投诉数量同比增长14.78%。发货问题、物流问题、客户服务、退款问题、退换货难、虚假促销、商品质量、疑似售假、货不对板、信息泄露,成为“2016年度全国零售电商十大被投诉热点问题”。

去年网络消费投诉同比增14.87%,零售电商为重灾区-2017 C Star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显示,2016年通过在线递交、电话、邮件、微信、微博等多种投诉渠道受理的全国网络消费用户投诉案件数同比增长14.78%。

  零售电商投诉最多

  其中,2016年零售电商类投诉占全部投诉64.20%(网络购物52.54%、跨境电商11.52%、微商0.14%)比例最高,生活服务O2O紧随其后,占据21.19%,互联网金融占7.62%,物流快递占3.11%,B2B网络贸易领域投诉占0.12%,其他(如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网络集资洗钱等)为3.76%。

  发货问题、物流问题、客户服务、退款问题、退换货难、虚假促销、商品质量、疑似售假、货不对板、信息泄露,为“2016年度全国零售电商十大被投诉热点问题”。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此前对1000位用户在线调查显示,21.7%的用户曾因网购、论坛、微信等遭遇过信息泄露,并且11.2%的用户接到过疑似诈骗的电话;56.8%的用户表示对互联网信息安全担忧,并会对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的互联网游戏注册等保留一定的戒心,而仍有43.2%的用户认为互联网信息泄露与个人无关,不太关注。

  谁该为用户信息安全负责?

  近年来互联网/电商行业“泄密”事件频频出现,典型事件包括:5173中国网络服务网数次被“盗钱”、当当网多次用户账户遭盗刷、“1号店”员工内外勾结泄露客户信息、支付宝漏洞致用户信息泄露以及如家和七天开房信息泄密、腾讯7000多万QQ群遭泄露、携程技术漏洞导致用户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等泄露、微信朋友圈小游戏窃取用户信息等。

  究竟谁该为用户信息安全负责?律师认为,违法成本低,法律监管缺失是“泄密”事件再三出现的一个原因,从法律层面来看,各类服务提供商,基于提供服务所采集的用户信息数据,具有严格保密的法律义务,类似的规定见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虽然规定不少,但违法成本极低。法律监管的缺失是类似事件不断发生的一个原因。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形成联动机制,对泄露用户信息的行为甚至是“出卖”用户信息的行为进行狠狠打击,还消费者以安全和放心。

   律师认为,因商家过失导致消费者经济损失的理应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另外,《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有相同的规定。如果由于经营者的过失,导致消费者经济损失的,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提醒:五大途径泄露用户信息

  平台上的用户数据泄露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黑客利用平台存在的安全漏洞入侵网站,盗取用户数据库;网站内部工作人员倒卖用户信息;通过撞库攻击,窃取用户数据;利用钓鱼攻击窃取用户信息;通过木马、病毒窃取用户隐私信息。

  如何防止个人信息被泄露?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建议:

  第一,法律条文需细化,相关部门应适时介入。我国关于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条文不够明确,适用范围尚且不够精准,相关条文必须得到进一步细化、规范。此类信息泄露事件不适用“不告不处理的”的原则,相反,执法部门应主动积极介入案件调查,并对实施者进行追责处理。

  第二,用户必须增强信息保护意识。警惕要求重新输入账号信息,否则将停掉信用卡账号之类的邮件,不要回复或者点击邮件的链接,以免落入圈套。同时,避免开启来路不明的电子邮件及文件,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病毒数据库和操作系统补丁,将敏感信息输入隐私保护,打开个人防火墙。网上银行时,选择使用网络凭证及约定账户方式进行转账交易,不要在网吧、公用计算机上和不明的地下网站做在线交易或转账。不要在多个网站使用相同的注册账户名以及登录密码,防止网络黑客有意盗取,造成多个网站个人信息的连环失窃。

  第三,要求网站平台对收集到的用户信息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一旦发生泄密,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都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者用户的诉讼。       

  3·15保险消费提示:

  揭示1 购买保险“三根据”

  省保监局提醒,购买保险产品前,消费者应该了解并根据自身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可以量身定做,要坚持自主消费,针对年龄层、风险状况等选择真正合适的产品。

  同时根据收入情况购买。一般个人买保险的预算应量入为出选择适当的保额,避免少了保障不足,多了又影响日常生活消费。

  而且还需要根据科学顺序购买。原则上应先给家庭支柱买保险、先投保大人再投保小孩、先买意外险、健康险等。

  揭示2 保险合同“四看清”

  对于保险合同,省保监局提醒,首先应看清合同性质,是保险产品,还是银行或其他理财产品。

  其次是看清责任范围,明确保险利益、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特别约定等重要事项。

  同时还应该看清缴费要求,一共缴纳多少年,每年需要缴纳的费用。

  最后不要忘记看清退保规定,要明白退保损失、现金价值等重要信息。

  (文章转载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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