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速递
零售卖场货架的如何摆放
2017-10-24
零售卖场货架的摆放对于顾客来说,最容易看见的高度,正是视线的高度。视线高度一般在1.3米至1.6米之间。站立时伸手容易取到的区域是肩膀高度上下60厘米之间,上限为1.9米,蹲下伸手能够取到下限为30厘米,所以30厘米至1.9米的范围就是能够摆放商品的空间。
一、“量”,作为陈列的首要原则来说,“量”自然有其重要的意义。俗话说:“货卖堆山”,意思就是说商品陈列要有量感才能引起顾客的注意与兴趣,同时量感的陈列也是门店形象生动化的一个重要条件;
二、“集”,同类别商品要集中陈列在邻近的货架或位置。集中陈列的要求也是“量感陈列”的体现,同时让顾客能更容易的按照集中的类别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品牌或品种;
三、“易”,易拿易取易还原是商品好陈列的条件之一。因为即使再美观、大气的陈列(堆码),若顾客拿取不方便,或者拿了放回去极为麻烦,那么再好看的陈列也无法起到促进销售的目的;
四、“齐”,是说商品陈列时尽量保证一个品牌或系列的商品能配套齐全,同时集中陈列,这样才能让顾客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在陈列上也能体现整齐、美观的效果;
五、“洁”,卫生、整洁是顾客对商品陈列乃至整个卖场环境的一个要求。卖场人员在陈列商品的同时要及时清理商品及货架或堆码位置的卫生,将商品上的灰尘及时擦拭干净,体现商品的新鲜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