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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国照明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2017-03-22
1、下游客户对商业照明专业设计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
商业照明行业面对下游商品式商业、体验式商业的众多细分市场,由于各细分市场商业模式、经营业态的不同,商业照明如何在各细分市场实现“引导消费行为”的方式也大相径庭。例如在品牌零售领域,重点在于如何突出商品展示效果;在购物中心领域,重点在于如何构建舒适的购物环境来保持人流量;在星级酒店领域,重点在于如何分别满足住宿、用餐、会议、娱乐等各区域照明需求并使之融于统一的酒店风格下。细分市场的照明要求,在丰富商业照明设计内涵同时,进一步细化了不同应用领域对商业照明系统的专业化设计要求。因此,下游客户要求供应商不仅要保证所提供照明器具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还要具备对下游细分市场的深入了解,进而提供符合其需求的专业化商业照明设计方案。
2、日趋激烈的品牌竞争要求商业照明企业具备更高的快速响应能力
商业品牌的市场竞争瞬息万变,无论商品式商业、体验式商业均必须随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其品牌战略和经营策略,尤其是品牌零售行业,其消费群体面临替代商品和品牌较多,品牌零售企业更要根据竞争对手情况和市场需求情况,快速对其零售终端数量、店面形象升级做出适时调整,避免错失市场机遇。在此情况下, 商业照明企业一方面要根据客户需求迅速提供与其品牌形象相契合的照明设计方案,并为之推荐适合的照明器具,另一方面要保证快速的产品供应、物流配送和技术指导, 促使客户品牌战略和经营策略的调整可以于第一时间在光影效果营造方面得到落实和体现。 因此, 未来具备更高快速响应能力的商业照明企业,将进一步受到下游客户的青睐。
3、下游一体化服务需求导致商业照明企业与客户关系更为紧密
本行业的发展是产业分工的必然结果, 下游客户所需的商业照明一体化服务将使之与商业照明企业的合作关系更加稳定。首先,细化分工使下游客户将主要经历投入到商品销售、服务提供和品牌维护等核心业务,一方面可有效降低其整体经营成本、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可获得更为专业的商业照明服务,下游客户一般有意愿选择专业的商业照明企业为其提供服务;其次,下游客户在选择商业照明供应企业时往往要对其进行苛刻的供应商资格认证, 这种认证的程序严格、时间较长且认证成本较高;最后,随着认证完成,二者对品牌建设所需照明效果的沟通、后续服务方式的确认还需要较长时间的磨合期,下游客户更换商品照明供应商的机会成本较大,客户黏性较大。
4、照明产品配套能力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高水准的商业照明设计理念和方案,需要依托高质量的照明产品实现。在照明器具质量方面,商业照明企业需要建立高质量的供应商体系,保证采购的光源电器等部件符合下游客户质量要求;在照明产品生产方面,商业照明企业需要在内部建立起高标准的灯具生产体系, 保证上游标准化的部件可以高质高效地转化为符合设计方案个性化要求的照明产品, 同时, 即使是同一家客户的同一张订单,具体产品的种类、型号、标准依然不尽相同,商业照明企业还必须具备柔性化生产、 全面化供给的能力; 在供给规模方面, 商业照明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从而保证产品供给、降低生产成本,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大价值。因此,照明产品配套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商业照明企业设计水平的落实程度和最终服务质量,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5、商业照明的节能、绿色、环保、智能特性将更受市场关注
商业照明客户对节能、绿色、环保、智能的特性要求日益提高。出于下游客户成本控制的要求,行业内企业需加大力度综合应用 LED、陶瓷金卤灯等高效光源,突出商业照明系统整体的节能环保属性,有效降低客户运营成本;同时,针对消费体验要求的提升,行业内企业需在光源应用方法创新、定制化灯具开发等方面,突出绿色环保属性,避免光污染、热辐射、材料污染等对最终消费环境的影响,进而打造节能、绿色、环保、智能的商业光影环境。
从能源成本角度看,LED 照明器具和陶瓷金卤灯具、传统白炽灯相比,经济优势较为明显,促使其未来在下游客户的大规模推广使用成为一个趋势。在保持同等店铺照度的前提下,以一个 200 平方米的零售店铺商业照明能源成本为例,可简要测算如下:
项目 |
注释 |
白炽灯 |
陶瓷金卤灯 |
LED 灯 |
|
店 铺 |
店铺面积(平方米) |
A |
200.00 |
200.00 |
200.00 |
店铺平均照度(LUX) |
|
800.00 |
800.00 |
800.00 |
|
照明器具整灯功率(瓦,注 1) |
B |
100.00 |
78.00 |
42.00 |
|
单灯光通量(LM) |
|
1,000.00 |
4,000.00 |
3,500.00 |
|
布灯系数(注 2) C |
C |
2.00 |
0.47 |
0.60 |
|
照明器具数量(个) |
D=A*C |
400.00 |
94.00 |
120.00 |
|
|
|||||
能 源 成 本 计 算 |
店铺总功率(瓦) |
E=B*D |
40,000.00 |
7,332.00 |
5,040.00 |
每年照明小时数(小时,注 3) |
F |
4,400.00 |
4,400.00 |
4,400.00 |
|
消耗电量(千瓦时) |
G=E*F /1000 |
176,000.00 |
32,260.80 2 |
22,176.00 |
|
商业用电单价(元/千万时,注 4) |
H |
1.00 |
1.00 |
1.00 |
|
年均总电力成本(元) |
I=G*H |
176,000.00 |
32,260.80 |
22,176.00 |
注 1:不同灯具的功率依据当前市场上的品牌客户店铺主流灯型确定。
注 2:在保持店铺照度一致的前提下,依据不同灯具的单灯光通量,由公司专业设计人员确定布灯系数。
注 3:根据店铺每天经营时间 12 小时进行测算,全年照明小时数约 4,400 小时。
注 4:商业用电单价以 1元每度为基础进行测算。
(文章来源:互联网)